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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铜,锌和铅(精)矿放射性检测的问题?

2015-07-10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17号公告规定,对进口铜,锌和铅(精)矿实施批批放射性检测,筛选水平依据标准GB 20664-2006 《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执行,即现场γ辐射剂量率小于400nGy/h(即0.4?Sv/h)。如果超出筛选水平,要抽取样品做核素分析,如果核素分析结果238U,,226Ra,232Th>1Bq/g或者40K>10Bq/g,即该批货物超标,应做退运处理。

2.有色金属精矿哪些要做限量元素?

依据标准GB 20424-2006 《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规定:

① 含铜量不小于13%的供冶炼铜用的精矿产品要求Pb≤6.0%,As≤0.50%,F≤0.10%,Cd≤0.05%,Hg≤0.01%。

② 含锌量不小于40%,粒度不小于150?m的供冶炼锌用的精矿产品要求As≤0.60%,Cd≤0.30%,Hg≤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