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业务名称 进口天然橡胶检验监管
受理机构  
服务对象 进口天然橡胶贸易、代理和加工利用企业
申报范围 天然橡胶
申报资格 报检企业的报检人员应具备报检员资质
申报条件 1、一般货物应在货物运到规定的报检地点3天内,报检申请检验;
2、需在卸货时检验的货物应在卸货前3天办理报检手续。
申报材料 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无木质包装声明、输出国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等。品质检验的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必要时还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等。
办理流程(流程图)

1、天然橡胶单证真实、齐全的可直接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2、施检部门接到报检单证后联系报检人,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获取货物存放、配载和装卸等情况,并制定施检方案。

3、检查货物及其包装物是否携带有害生物,根据实验室结果进行检疫处理。有木质包装的,无除害标志(IPPC)的,要进行除害处理。

4、检验人员按照施检方案开展取样、制样、现场项目检测和重量鉴定等检验工作。

5、检验人员对制备的样品加贴标签,施加封识并登记,送技术中心检测。

6、检测报告出来后,施检部门根据品质检测和重量鉴定情况拟制检验证稿。

7、收货人或代理人向检务部门领取检验证书或检验检疫证明。

联系人 张民
联系电话 8227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