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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大米检验检疫监管

2015-07-06

业务名称

进口大米检验检疫监管

受理机构

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服务对象

具备报检资格的进口大米贸易、代理和加工企业

申报范围

可供人食用的籼米精米,粳米精米,糯米精米,糙米,籼碎米,粳碎米的检验检疫等

报检条件与材料

1.审核进口大米是否来自获得我国大米检验检疫准入资格的国家或地区

2.入境货物报检单

3.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

4.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5.原产地证书

6.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原样张和样张的彩色复印件、中文翻译件

7.装船前检验证书

8.代理报检委托书(仅适用于代理报检时用)

9.其他所需要提供的单证

()审核报检单证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经审核,符合报检规定的,受理报检;否则,不予受理报检。备注:具体报检程序可询问黄埔局检务科:82092179

检验检疫流程图

联系人

黄埔局植检科

联系电话

8209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