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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监管常见问题

2015-07-07

1、 特殊监管区域指哪些地方?

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跨境工业园区等。

2、 特殊监管区域的检验检疫监管涉及哪些方面?

涉及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和出入区货物及其包装物、铺垫材料、运输工具、集装箱等检验检疫监管;保税区内设立的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以及进出口商品展示企业的备案管理;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储存出入境动植物产品的企业的检验检疫监管;

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储存出境食品企业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加工、存储入境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等;检验检疫机构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保税区实施疫情监测,对进出保税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和调离过程实施检疫监督。

3、 境外入区的企业自用设备、企业自用办公用品和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怎么监管?

境外入区的企业自用设备,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实施检验;企业自用的办公用品免予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免予检验;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按规定实施验证管理,免予检验。

4、 区内生产加工出境的商品要不要检验检疫?

区内生产加工出境的应检物,依法实施检疫;属于商品法定检验、食品检验范围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一般出口程序管理,实施检验:

属于危险货物及其包装的;

标明中国制造的;

使用中国注册商标的;

申领中国原产地证的;

需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证书的。

5、 区内的出口加工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出区是否要检验检疫?

区内的出口加工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出区的,按规定实施检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