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业务名称

原产地证

受理机构

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

服务对象

黄埔区辖区内出口企业

申报范围

符合相应的原产地标准的出口产品

申报资格

凡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的申请人,凭依法取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对于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的生产类型申请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3、各区域性原产地规则。

申报材料

备案:《原产地证书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成本明细单》。

办理流程
(流程图)

首次备案的新企业,请按照“申请原产地证书企业备案工作流程图”指引,自行办理。完成备案程序、完善电子申报手续后,即可申请原产地证书。

联系人

李焕忠、张娜

联系电话

020-82118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