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业务名称

进口粮谷检验检疫监管

受理机构

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服务对象

具备报检资格的进口粮谷贸易、代理和加工企业

申报范围

进口粮谷类包括小麦、大麦、黑麦、玉米、大豆、油菜籽、高粱等

     许可证

对进境粮谷实行检疫审批制度。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签订粮谷贸易合同前,按规定程序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一)进境粮谷加工、储存企业应符合《进境粮谷加工储存企业考核要求》(见附件)。初次申请许可证前,粮谷加工、储存企业及相关场所应经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广东局主管部门考核备案。

(二)再次申请许可证的,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出具考核报告,并对上一次进境粮谷的加工、储存情况出具核销报告

备注:具体办理程序详见广东局(http://www.gdciq.gov.cn/)和广州局(http://www.gz.gdciq.gov.cn/)网站,或直接咨询广东局动植处。

报检条件与材料

(一)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提供入境货物报检单、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发票、提单或装箱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品质证书、卫生证书、产地证书等单证。美国小麦还需提供TCK检验证书;转基因玉米、大豆、油菜籽等还需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或者相关批准文件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批准文件。

(二)审核报检单证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经审核,符合报检规定的,接受报检;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对美国小麦,要审核植物检疫证书是否具有“The wheat in this shipment originated in area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re Tilletia indica Mitra is not known to occur(该批小麦来自美国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的非疫区)”的附加声明;TCK检验证书是否具有“Tilletia controversa Kuhn spores (exceed/do not exceed) 30000 per 50 grams of sample (每50克样品含TCK孢子数目超过或不超过30000个)”的声明。

备注:具体报检程序可询问黄埔局检务科:82092179

检验检疫流程图

联系人

黄埔局植检科

联系电话

82092101